109學年度適性轉系錄取公告及注意事項

一、轉入新學系生效時間:109.8.1 開始。本學期(108-2)仍應依原學系規定完成相關課程。

二、經核准公告後,不得放棄且請求轉回原系級。

三、平轉之學生,若辦理本108-2學期之休學,學期數不足將無法於109-1學期有效轉至新學系。

四、錄取學生之修業年限、學費繳交、應修科目等規定均依本校相關辦法辦理。

五、課程抵認:請於本學期成績確認後,於109.9.15前辦理課程及學分抵認。

      請備妥「轉系學生課程抵認申請書、成績單」至各學系辦公室辦理。

      網址:中原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課註組/適性轉系/學士班轉系/轉系學生課程抵認申請書。

109適性轉系錄取名單:
https://alls.cycu.edu.tw/wp-content/uploads/109適性轉系錄取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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