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期碩士學位論文口試(Thesis Final Defense)申請、論文撰寫規範及離校注意事項

※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113年04月01日~04月26日

(1) 申請路徑: 本校首頁/在校學生/登入itouch(輸入帳號密碼)/進修/升學留學/學位考試申請

(2) 學位論文不應偏離系所專業領域。研究生須經所屬學系審查委員會通過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審查,且須檢附本校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論文比對系統之比對報告,經指導教授認可為合理範圍,方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3) 本學期符合學科應屆畢業資格者,得至學位考試系統提出申請。請將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連同「論文比對報告」及附件「研究生論文審查_論文摘要說明」由指導教授簽核後,送至系辦簽核。

(4) 論文比對系統(中/英文論文):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請於申請碩士學位考前洽系辦承辦人申請)

(5) 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位考試委員聘函改採電子聘函,學生視需要下載或列印,得與口試論文併同寄送或口試時由指導教授致聘,且得以電子郵件傳送,作為委員入出校園證明。

(6) 本學期申請學位考試未舉行者,應於113年7月31日前經指導教授及學系主任簽核後,提交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

(7)「學位考試進度通知」及「論文撰寫格式規範」及「離校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說明。


 

論文計劃書(Thesis proposal)口試申請

計劃書口考申請須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最晚於口試日前三週至系辦完成申請登記。申請時請務必確認以下資訊。

1. 口試委員名單(口試委員姓名、任職單位、職務及e-mail)

2. 計劃書口試日期及時間 (系辦方能安排口試場地)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系辦承辦人。若因相關口試申請及離校手續未完備而發生使本人畢業或其他權益受損等情事,請學生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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