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應外系企業實習課程修課事宜

  1. 實習機構:以政府登記核准立案、具有良好制度,且與本系專業相關之公民營機構或法人機構為原則,由同學自行媒合校外機構並提出申請,須經本系專業實習輔導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後始能前往該機構實習
  2. 實習學分:開放學生申請校外實習並於實習考核通過後取得實習學分,每學分實習時數須達80小時,依此類推。
  3. 實習時間:115-1學期間實習。
  4. 詳細規範請至本系系網頁【學業界實習】頁面下方參閱相關附件「中原大學應用外國語文學系專業實習實施細則及相關表格」。
  5. 有意申請115-1「企業實習」課程的同學,請先知會系辦助理並填妥「中原大學應用外國語文學系專業實習課程申請表」於6月12日前交至應外系系辦

如有任何問題洽應外系蘇助理 03-2656601|Email:dreaming25@cyc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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