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課程

Practicum

  本所自101學年度起進行課程結構分流,碩士班除了修習核心必修課程12學分之外,須修習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科技筆譯/翻譯領域之必選修課程,以及其他選修,合計需修習30學分。(論文6學分另計)

本系之研究所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課程,除提供專業知識與語言訓練外,亦因應校內外環境,積極結合相關教學資源,發展系所特色,持續提供學生實務訓練或師資排訊進修資訊,以期能協助研究所學生提高語文能力與專業知識。學生亦能於修習教學相關課程後,增加專業知識與能力、提供實務經驗與作品成果,進而提高學生就業或繼續進修之優勢。

一、核心必修課程

科目名稱學分數
語言學專題3學分
研究方法3學分
書報閱讀討論2學分
英文論文寫作2學分
研究生通識課程 (108學年起)2學分


二、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之必選修課程 (請參閱各學籍相關修課規範)


三、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之選修課程

英語教學領域選修科目學分數
語言測驗評量專題研究3學分
質化研究與分析3學分
外語研究之量化分析3學分
電腦輔助語言教學3學分
多媒體教材設計專題3學分
讀寫教學研究3學分
語言自主分析3學分
戲劇與英語教學3學分
跨文化溝通3學分
繪本與英語教學3學分
英語教學教學研究3學分
課程設計3學分
言談分析3學分
語言學領域選修科目學分數
理論語言學3學分
心理語言學3學分
社會語言學3學分
語言分析3學分
社會語言學2學分
多語教育與語言發展2學分
  •    開課與否視每學期排課而定。
  •    選修課之15學分不限制領域。(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者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皆可修習)​

        本所自101學年度起進行課程結構分流,碩士班除了修習核心必修課程12學分之外,須修習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實務筆譯/翻譯領域之必選修課程,以及其他選修,合計需修習30學分。(論文6學分另計)

本系之研究所實務筆譯/翻譯領域課程,除提供專業知識與語言訓練外,益配合本校環境發展系所特色,著重於翻譯作品之實務訓練(請見下方課程資訊)。期能協助研究所學生提高語文能力與專業知識。學生亦於修習翻譯課程後,增加翻譯實作經驗與作品成果,進而提高學生就業或繼續進修之優勢。

一、核心必修課程

科目名稱學分數
語言學專題3學分
研究方法3學分
書報閱讀討論2學分
英文論文寫作2學分
研究生通識課程(108學年起)2學分


二、實務筆譯/翻譯領域之必選修課程 (請參閱各學籍修課相關規範)


三、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之可選修課程

選修科目學分數
科技筆譯專題3學分
技術文件翻譯3學分
中英新聞編譯2學分
語料庫輔助翻譯3學分
文學翻譯2學分
字幕翻譯2學分
翻譯研究方法3學分
中英雙向口譯實務3學分
筆譯產業導論3學分
語言學選修科目學分數
理論語言學3學分
心理語言學3學分
社會語言學3學分
語言分析3學分
社會語言學2學分
多語教育與語言發展2學分
  •    開課與否視每學期排課而定。
  •    選修課之15學分不限制領域。(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者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皆可修習)​

101-107級

101st Practicum

一、核心必修課程 (10學分)

科目名稱學分數
語言學專題3學分
研究方法3學分
書報閱讀討論 / 英文論文寫作()2學分
英文論文寫作 / 英文論文寫作()2學分


二、領域必選修課程 (5學分)

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
外語習得專題3學分
外語教材教法專題2學分
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
翻譯理論3學分
中英對比與翻譯2學分


三、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學分數
學系必修(須等於)15學分
學系選修(可修)15學分
畢業總學分數 (論文6學分另計)30學分
  •    101-107級入學學生適用


四、碩士班相關修課規定

  •    選修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學分以六學分為限。
  •    非相關科系畢業之研究生,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個案核定應補修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安排「課程指導教授」指導第一年修課事宜。
  •    研究生應最遲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結束前一星期內決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論文相關事宜。

108-109級

一、核心必修課程 (12學分)

科目名稱學分數
語言學專題3學分
研究方法3學分
書報閱讀討論2學分
英文論文寫作2學分
碩士通識課程(全校共同必修)2學分


二、領域必選修課程 (英語教學及語言學領域 5學分 / 科技筆譯及翻譯領域 4學分)

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
外語習得專題3學分
外語教材教法專題2學分
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
視譯2學分
中英對比與翻譯2學分


三、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學分數
學系必修(須等於)10學分
全校共同必修通識課(須等於)2學分
學系領域必選修及其他選修(可修)18學分
畢業總學分數 (論文6學分另計)30學分
  •    108-109級入學學生適用


四、碩士班相關修課規定

  •    選修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學分以六學分為限。
  •    非相關科系畢業之研究生,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個案核定應補修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安排「課程指導教授」指導第一年修課事宜。
  •    研究生應最遲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結束前一星期內決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論文相關事宜。

新制 110(起)級

一、核心必修課程 (12學分)

科目名稱學分數
語言學專題3學分
研究方法3學分
書報閱讀討論2學分
英文論文寫作2學分
碩士通識課程(全校共同必修)2學分


二、領域必選修課程 (英語教學及語言學領域 5學分 / 科技筆譯及翻譯領域 6學分)

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
外語習得專題3學分
外語教材教法專題2學分
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
翻譯類選修課程任選6學分


三、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學分數
學系必修(須等於)10學分
全校共同必修通識課(須等於)2學分
學系領域必選修及其他選修(可修)18學分
畢業總學分數 (論文6學分另計)30學分
  •    110級(起)入學學生適用


四、碩士班相關修課規定

  •  選修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學分以六學分為限。
  •  非相關科系畢業之研究生,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個案核定應補修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於第一學年上學期進行「英語文寫作能力檢測」,並經課程指導教授核定應修習相關英文寫作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安排「課程指導教授」指導第一年修課事宜。
  •  研究生應最遲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結束前一星期內決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論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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