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色課程
Practicum
本所自101學年度起進行課程結構分流,碩士班除了修習核心必修課程12學分之外,須修習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科技筆譯/翻譯領域之必選修課程,以及其他選修,合計需修習30學分。(論文6學分另計)
本系之研究所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課程,除提供專業知識與語言訓練外,亦因應校內外環境,積極結合相關教學資源,發展系所特色,持續提供學生實務訓練或師資排訊進修資訊,以期能協助研究所學生提高語文能力與專業知識。學生亦能於修習教學相關課程後,增加專業知識與能力、提供實務經驗與作品成果,進而提高學生就業或繼續進修之優勢。
一、核心必修課程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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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專題 | 3學分 |
研究方法 | 3學分 |
書報閱讀討論 | 2學分 |
英文論文寫作 | 2學分 |
研究生通識課程 (108學年起) | 2學分 |
二、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之必選修課程 (請參閱各學籍相關修課規範)
三、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之選修課程
英語教學領域選修科目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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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測驗評量專題研究 | 3學分 |
質化研究與分析 | 3學分 |
外語研究之量化分析 | 3學分 |
電腦輔助語言教學 | 3學分 |
多媒體教材設計專題 | 3學分 |
讀寫教學研究 | 3學分 |
語言自主分析 | 3學分 |
戲劇與英語教學 | 3學分 |
跨文化溝通 | 3學分 |
繪本與英語教學 | 3學分 |
英語教學教學研究 | 3學分 |
課程設計 | 3學分 |
言談分析 | 3學分 |
語言學領域選修科目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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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語言學 | 3學分 |
心理語言學 | 3學分 |
社會語言學 | 3學分 |
語言分析 | 3學分 |
社會語言學 | 2學分 |
多語教育與語言發展 | 2學分 |
- 開課與否視每學期排課而定。
- 選修課之15學分不限制領域。(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者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皆可修習)
本所自101學年度起進行課程結構分流,碩士班除了修習核心必修課程12學分之外,須修習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實務筆譯/翻譯領域之必選修課程,以及其他選修,合計需修習30學分。(論文6學分另計)
本系之研究所實務筆譯/翻譯領域課程,除提供專業知識與語言訓練外,益配合本校環境發展系所特色,著重於翻譯作品之實務訓練(請見下方課程資訊)。期能協助研究所學生提高語文能力與專業知識。學生亦於修習翻譯課程後,增加翻譯實作經驗與作品成果,進而提高學生就業或繼續進修之優勢。
一、核心必修課程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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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專題 | 3學分 |
研究方法 | 3學分 |
書報閱讀討論 | 2學分 |
英文論文寫作 | 2學分 |
研究生通識課程(108學年起) | 2學分 |
二、實務筆譯/翻譯領域之必選修課程 (請參閱各學籍修課相關規範)
三、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之可選修課程
選修科目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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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筆譯專題 | 3學分 |
技術文件翻譯 | 3學分 |
中英新聞編譯 | 2學分 |
語料庫輔助翻譯 | 3學分 |
文學翻譯 | 2學分 |
字幕翻譯 | 2學分 |
翻譯研究方法 | 3學分 |
中英雙向口譯實務 | 3學分 |
筆譯產業導論 | 3學分 |
語言學選修科目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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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語言學 | 3學分 |
心理語言學 | 3學分 |
社會語言學 | 3學分 |
語言分析 | 3學分 |
社會語言學 | 2學分 |
多語教育與語言發展 | 2學分 |
- 開課與否視每學期排課而定。
- 選修課之15學分不限制領域。(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或者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皆可修習)
101-107級
101st Practicum
一、核心必修課程 (10學分)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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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專題 | 3學分 |
研究方法 | 3學分 |
書報閱讀討論 / 英文論文寫作(一) | 2學分 |
英文論文寫作 / 英文論文寫作(二) | 2學分 |
二、領域必選修課程 (5學分)
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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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習得專題 | 3學分 |
外語教材教法專題 | 2學分 |
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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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理論 | 3學分 |
中英對比與翻譯 | 2學分 |
三、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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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必修(須等於) | 15學分 |
學系選修(可修) | 15學分 |
畢業總學分數 (論文6學分另計) | 30學分 |
- 101-107級入學學生適用
四、碩士班相關修課規定
- 選修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學分以六學分為限。
- 非相關科系畢業之研究生,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個案核定應補修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安排「課程指導教授」指導第一年修課事宜。
- 研究生應最遲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結束前一星期內決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論文相關事宜。
108-109級
一、核心必修課程 (12學分)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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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專題 | 3學分 |
研究方法 | 3學分 |
書報閱讀討論 | 2學分 |
英文論文寫作 | 2學分 |
碩士通識課程(全校共同必修) | 2學分 |
二、領域必選修課程 (英語教學及語言學領域 5學分 / 科技筆譯及翻譯領域 4學分)
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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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習得專題 | 3學分 |
外語教材教法專題 | 2學分 |
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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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譯 | 2學分 |
中英對比與翻譯 | 2學分 |
三、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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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必修(須等於) | 10學分 |
全校共同必修通識課(須等於) | 2學分 |
學系領域必選修及其他選修(可修) | 18學分 |
畢業總學分數 (論文6學分另計) | 30學分 |
- 108-109級入學學生適用
四、碩士班相關修課規定
- 選修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學分以六學分為限。
- 非相關科系畢業之研究生,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個案核定應補修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安排「課程指導教授」指導第一年修課事宜。
- 研究生應最遲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結束前一星期內決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論文相關事宜。
新制 110(起)級
一、核心必修課程 (12學分)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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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專題 | 3學分 |
研究方法 | 3學分 |
書報閱讀討論 | 2學分 |
英文論文寫作 | 2學分 |
碩士通識課程(全校共同必修) | 2學分 |
二、領域必選修課程 (英語教學及語言學領域 5學分 / 科技筆譯及翻譯領域 6學分)
英語教學/語言學領域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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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習得專題 | 3學分 |
外語教材教法專題 | 2學分 |
科技筆譯/翻譯領域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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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類選修課程任選 | 6學分 |
三、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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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必修(須等於) | 10學分 |
全校共同必修通識課(須等於) | 2學分 |
學系領域必選修及其他選修(可修) | 18學分 |
畢業總學分數 (論文6學分另計) | 30學分 |
- 110級(起)入學學生適用
四、碩士班相關修課規定
- 選修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學分以六學分為限。
- 非相關科系畢業之研究生,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個案核定應補修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於第一學年上學期進行「英語文寫作能力檢測」,並經課程指導教授核定應修習相關英文寫作課程。
- 研究生於報到後由「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安排「課程指導教授」指導第一年修課事宜。
- 研究生應最遲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結束前一星期內決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論文相關事宜。